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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2018年军民融合产业推进工作要点的通知

编辑:本网 | 发布时间:2018-4-18 | 访问人数:

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2018年军民融合产业推进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工信军民融合字〔2018〕174号


 

各设区市工信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2018年军民融合产业推进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江西省工信委

2018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2018年军民融合

产业推进工作要点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2018年军民融合产业推进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思想为指导,加强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军民融合发展的工作谋划,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改革,着力抓好统筹协调,大力促进军民用资源互动共享,切实推动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努力开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新局面。

  1.宣贯学习军民融合战略思想。军民融合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习近平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们大力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争创军民融合发展范例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充分领会习近平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思想,学懂、弄通、做实,并转化为做好全省工信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政治自觉、科学方法、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军民融合处)

  2.建立起军民融合工作机制。督促各设区市工信委明确一个内设机构牵头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军民融合工作,形成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上下对口、协调便利的军民融合工作机制。(军民融合处、人事处)

  3.推动出台加快产业发展政策。以习近平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起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全力推动我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军民融合处)

  4.抓项目、争资金、育人才。追踪军工战略布局与军工重点投资方向,深化与军工集团战略合作,争取国家和中央军工集团在洪都集团、昌飞公司、直升机所、军工控股、星火航天等重点骨干企业布局重大军工(军转民产业化)项目。协调洪都集团加快推进瑶湖机场验收、校飞工作。指导昌飞公司加快推进飞行服务站以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尽快建立全省低空空域航管体系。重点加快华夏九州通航总部基地、赣翔通航运营基地、联创宏声科技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强与工信部、国防科工局和中央军工集团等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开展“干部互挂交流”,围绕合作领域选派干部定向挂职。(军工发展处、航空和船舶处、人事处)

  5.支持企业改制、重组和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军工资产证券化。稳妥推动江西国科、联创电缆、联创宏声等企业,鼓励引导同方电子、同方江新、同方昌明、瑞明科技、信航航空、九江消防装备等企业,通过上市、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券,改制或股权重组,拓展融资渠道,实现扩能、搬迁和管理提质升级。支持和指导上市企业“民参军”。2018年,力争江西国科挂牌上市,军工和军民融合上市公司存量达到6家以上。(军工发展处、军民融合处)

  6.打造示范基地和承载平台。重点打造南昌航空城、景德镇直升机产业基地和吉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等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军民结合)示范基地。研究出台《江西省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管理和评估办法》(暂名),积极培育军民融合产业基地。支持南昌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赣江新区建设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产业园。加快筹建民航江西适航审定中心、江西飞行学院。推动省政府与军委战保局签订《深化北斗卫星导航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争取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战场环境保障局支持,在我省设立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江西分中心。(军民融合处、航空和船舶处、军工发展处、电子信息处、工业园区处、中小企业处、科技处)

  7.推动资源共享和技术转化。按国家统一部署推进我省国防科技实验室的开放交流和军工重大试验设施的共享共用。加快组建江西省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联盟(江西省科技装备业商会),鼓励支持优势民口的相关设备和实验室经改造用于军工科研生产。加强与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衔接,进一步加强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江西涉密查询点建设,推进涉密查询点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规范查询流程。组织参与年度《民参军技术和产品推荐目录》、《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编制,确保信息精准推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军工企业联合实施重大项目攻关,开展军民两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军民两用技术。(军民融合处、军工发展处、科技处)

  8.充分发挥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对军民融合企业、军民融合基地发展支持力度,指导帮助军民融合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动服务企业落实军工免税优惠政策。(投资处、科技处、财务审计处、工业园区处、节能处)